为了促使注册会计师更好的履行审计工作职责,保持应有的职业道德行为规范,在公众中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强调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就显得尤为重要。而在审计实务中,往往会遇到一些不利于职业道德准则的因素,我们要加以防范。
一、职业道德的准则
1.诚实守信
注册会计师在进行审计工作时,应当保持秉公处事,实事求是。比方说,在财务报表审计中,当被审计单位财务报表存在重大虚假或误导性陈述或遗漏重要信息时,就不应该为其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也不能发表意见声称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报告合法公允。
2.独立
在执行鉴证业务时,注册会计师不受外来力量控制、支配,按照规章行事。会计师事务所在承办审计和审阅业务以及其他鉴证业务时,应当从整体层面和具体业务层面采取措施,保持项目组的独立性。
3.客观公正
注册会计师不应因偏见、利益冲突以及他人的不当影响而损害职业判断的客观性。例如,注册会计师面临客户解除业务约定的威胁,被迫同意客户不恰当的会计处理,从而违反了客观原则。
4.专业胜任能力和应有的关注
这就要求注册会计师通过教育、培训和职业实践获取和保持专业胜任能力,持续了解并掌握当前法律、技术和实务的发展变化,将专业知识和技能始终保持在应有的水平。
5.保密
注册会计师应当对职业中获知的客户信息予以保密。因为一旦涉密信息被泄露或被利用,往往会给客户造成损失。
6.良好的职业行为
在向公众传递信息以及推荐自己的工作时,应当真实得体,不损害职业形象、不夸大宣传。
二、不利的因素
1.涉及到自身利益:
(1)鉴证业务项目组成员在鉴证客户中存在密切的商业关系,拥有直接经济利益。
(2)会计师事务所的收入过分依赖某一客户。
(3)会计师事务所与客户的鉴证业务达成或有收费的协议。
(4)鉴证业务项目组成员正在与鉴证客户协商受雇于该客户。
2.涉及到自我评价:
(1)会计师事务所在对客户提供财务系统的设计或操作服务后,又对系统的运行有效性出具鉴证报告。
(2)会计师事务所为客户编制原始数据,并构成鉴证业务的对象。
(3)鉴证业务项目组成员曾担任客户的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3.涉及到过度推荐:
(1)会计师事务所推荐介绍审计客户的股份。
(2)在鉴证客户与第三方发生诉讼或纠纷时,注册会计师担任该客户的辩护人。
4.涉及到密切关系:
(1)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或高级员工,与鉴证客户存在长期业务关系。
(2)项目组成员的近亲属是客户的员工,或曾担任项目合伙人。
(3)注册会计师接受客户的礼品或款待。
5.涉及到外在压力:
(1)审计客户表示,如果会计师事务所不同意对某项交易的会计处理,则不再委托其承办拟议中的非鉴证业务。
(2)客户威胁将起诉会计师事务所。
(3)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告知注册会计师,若审计不当,影响其晋升。
三、应对的措施
1.关系到会计师事务所:
(1)制定有关政策和程序,实施项目质量控制,加强质量监督。
(2)强调职业道德选择的重要性,鼓励员工发现问题,及时沟通。
(3)识别与项目组成员和客户之间的利益或关系。
(4)加强监控对某一客户收费的依赖程度。
(5)指定高级管理人员负责监控系统的有效运行。
(6)向合伙人和专业人员提供关联实体的名单,并要求与其保持独立。
(7)建立惩戒机制,保障相关政策和程序得到遵守。
2.关系到具体业务:
(1)对已执行的非鉴证业务,由未参与该业务的注册会计师进行复核,在必要时提供建议。
(2)对已执行了鉴证业务,由鉴证业务项目组以外的注册会计师进行复核,并提供建议。
(3)及时向客户审计委员会、监管机构或注册会计师协会咨询。
(4)及时向客户管理层说明提供服务的性质和收费范围。
(5)轮换鉴证业务项目组合伙人和高级管理人员。
总之,防范上述不利因素,尽可能地将影响降到最低,才能有效保证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质量,最终赢得社会公众的尊重和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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