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矿产资源资产矿产资源资产评估范围包括:矿产资源实物资产、矿业权、地质勘查成果专有权、单项固定资产。
(二)森林资源资产1、林木资产。是指林地内所有的林木,包括幼龄林、中龄林和未成林造林地上的幼树;按林木的用途可分为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防护林、特种用途林和竹林。
2、林地资产。林地是森林生长的承载体,林地资产指国家法律确认的用于林业用地中具有货币表现属性的资产。
3、林地经营权无形资产。
4、森林景观资产。包括风景林、森林游憩地、部分名胜古迹和革命纪念林、古树名木等。
(三)其他资源资产1、浅海及大陆架水域,包括海洋动植物,不包括海底矿产。
2、滩涂,退海荒地、利用程度很低的海滨土地、盐田等。
3、草地、草山,包括其上的动植物。
资源资产评估目的(一)以自然资源资产价值核算为评估目的(二)以资产出让为评估目的(三)以产权交易为评估目的(四)资源资产经营活动中的评估目的(五)以融资业务为评估目的(六)以资产保全或资产补偿为评估目的(七)以生态环境保护为目的的评估(八)法律事务与咨询服务的资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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