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减税降费加力度 推进创业带就业
上传时间:2015/5/11 该文章已被浏览:7720次
国务院日前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要求,加大减税降费力度,积极推进创业带动就业。
意见提出,实施更加积极的促进就业创业税收优惠政策,将企业吸纳就业税收优惠的人员范围由失业一年以上人员调整为失业半年以上人员。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创办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的,可依法享受税收减免政策。抓紧推广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税收试点政策,将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试点政策、企业转增股本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试点政策和股权奖励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试点政策推广至全国范围。落实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税收政策。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落实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坚决推行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年内出台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意见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方案,实现“一照一码”。落实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的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众创空间等新型孵化机构适用科技企业孵化器税收优惠政策。
来源:中国税务报